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类型,包括五大类、多种形式:(一)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信群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
1、刘姝贤有几个微 信号刘有两微信号刘,1994年4月16日出生于山东省枣庄市,中国大陆流行音乐女歌手、女演员,出生于中国偶像团,SNH48TeamNII成员。2016年4月20日,刘加盟BEJ48;4月29日,她通过BEJ48TeamB《剧场女神》的演出正式出道。2017年至今,在SNH48GROUP的大选中,她已经连续获得第35、59、26、26名。2018年,电影《大唐游记》、《狄大仁到了》相继播出。2020年9月4日,她搬到了SNH48TeamNII。
2、明星被爆黑料微信聊天记录是真的吗这几天曝光了一个名人的聊天记录,网友表示真假难辨。那么问题来了:微信记录能算作证据吗?电子数据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吗?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类型,包括五大类、多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信群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