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发现并取证的,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过公安交管部门设立的公众微博、电子邮件账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或省公安厅平台/指挥中心举报,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是由公安部开发并由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部署运营的“互联网”便民,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公安交通管理服务、预约、宣传、信息告知和查询。{0}1、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是由公安部开发并由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部署运营的“互联网”便民,为交通参与者...
更新时间:2023-04-17标签: 公安部交管局微信平台平台交管局微信违法者便民 全文阅读